山西省教育廳法律顧問遴選公告
時間:2022-08-27來源:山西省教育廳 點擊: 次
一、遴選對象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律師事務所等單位中,從事法學教育、法學研究、法律實務的法學專家和律師;律師事務所。
二、法律顧問遴選的條件
(一)法學專家、律師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政治素質高,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一般應當是中國共產黨黨員;
2.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和行業規范,為人公道、正派,具有社會責任感;
3.法學專家在行政法、教育法、民商法等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和經驗,且具有法學副教授以上職稱;律師應當熟悉上述法律法規,且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驗和較強的專業能力;
4.熟悉省情、社情、民情,了解黨政機關工作流程和教育廳工作特點,具備履行法律顧問職責的身體條件、時間和精力,年齡不超過60周歲;
5.未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務處分、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律師協會行業處分;
6.未有不適宜擔任法律顧問的其他情形。
(二)律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符合第(一)項規定條件的專職律師,具備承接省教育廳法律事務的專業能力;
2.近3年內未受過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會行業處分;
3.未有不適宜擔任法律顧問的其他情形。
三、法律顧問工作職責
1.參與省教育廳重大決策、重大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核,提出法律意見;
2.參與黨內法規草案、法規規章草案、規范性文件送審稿的研究、起草、審核、論證;
3.參與合作項目的洽談,協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書或者以省教育廳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
4.為處置涉法涉訴案件、信訪案件、重大矛盾糾紛和重大突發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務;
5.參與處理行政復議、復核、訴訟、仲裁、申訴等法律事務;
6.開展法治建設課題調研、法治培訓、普法宣傳;
7.應省教育廳要求參與法治督查、考核等工作,提出意見建議;
8.省教育廳委托、指派的其他工作。
四、遴選方式及程序
法律顧問遴選工作堅持合法自愿、公開公正、平等競爭原則,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公開報名。有參與意向的,根據遴選條件,準備并提交相關材料,參加遴選。
(二)評審。報名期限截止后,省教育廳對報名者是否符合遴選條件進行審查,綜合考慮報名者基本情況、以往業績等情況進行評審,擇優確定擬入選名單。
(三)公示。擬入選名單通過山西省教育廳網站向社會進行公示。
(四)簽約。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經報批同意后,按程序簽約。
五、報名材料
(一)法學專家、律師報名所需材料
1.《山西省教育廳法律顧問報名表》(需原件5份);
2.報名者個人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律師執業資格證書等能夠證明報名者符合遴選條件的其他資料復印件;
3.以往業績材料,如從事政府部門法律顧問的業績、從事教育領域相關法律服務的業績、本人研究或工作成果等;
4.未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務處分、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律師協會行業處分的承諾書。
(二)律師事務所報名所需材料
1.律師事務所基本情況,擬作為省教育廳法律顧問服務團隊及律師基本情況、服務實施方案(負責人簽章、加蓋律所公章);
2.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副本全部內容的復印件(加蓋律所公章),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負責人授權委托書,法律顧問服務團隊及成員符合遴選條件的證明材料(身份證、律師執業資格證書、以往業績證明材料,未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務處分、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律師協會行業處分的個人承諾書等);
3.律所近3年內未受過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會行業處分的承諾函(加蓋律所公章)。
請有意參加遴選的法學專家、律師、律師事務所,將上述材料一式5份通過郵寄方式提交至省教育廳政策法規處,報名材料密封,信封上注明“報名者姓名或名稱+參加法律顧問遴選”字樣。所有材料掃描為一個PDF文檔(郵件命名方式:報名者姓名或名稱+參加法律顧問遴選),發送至郵箱:fgc@sxedc.com。報名材料紙質版須采用中國郵政EMS郵寄,時間以快遞寄出郵戳為準。報名材料不予退還。報名者須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者材料不齊全,作無效報名處理。對存在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并向有關部門反映。
報名時間:2022年8月27日至2022年9月2日
報名資料郵寄地址:太原市萬柏林區濱河西路南段129號山西焦煤雙創基地B座2007室。郵編:030024
聯系人:郭老師 3046561 7676373
山西省教育廳
2022年8月26日
來源:http://jyt.shanxi.gov.cn/xwzx/ggtz/202208/t20220826_7012198.html